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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渔船渔工优惠再“升级”
时间:
2020-06-30 08:41:49
作者:
省渔业互保协会 柯郑玲
责编:
潘思敏
点击:
2517 次
为体现“互助共济、服务渔业”的立会原则,提高为远洋渔业企业会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减轻会员在其雇员出险后的赔付压力,协会对2020年远洋渔船渔工互保优惠政策进行调整,让远洋渔船渔工优惠再“升级”:
一是
加大远洋渔船优惠力度
。
将2020年“在我会参保8000总吨以上的远洋企业给予优惠”的政策调整为“在我会参保5000总吨以上的远洋企业给予优惠”,并根据参保吨位不同给予3%-10%不等的优惠。
二是
提高远洋雇主责任伤残赔付基数
。
远洋雇主责任及远洋雇主责任附加补充责任互助保险保额超40万元的,参保远洋雇主责任附加补充责任互助保险,赠送同保额的伤残赔偿基数,赠送伤残基数的额度不超过40万元。
上述优惠措施的升级,不仅减轻了远洋渔业企业的缴费负担和企业会员在其雇员出险后的赔付压力,更提高了全省远洋渔业的风险保障水平,促进了我省远洋渔业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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