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协会概况
领导之窗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监事会工作规则
组织机构
各地机构
协会大事记
新闻中心
协会动态
各地简讯
业内动态
媒体视角
互保人物
福渔事迹
党群工作
党员园地
工会园地
青年园地
妇女园地
办事指南
文件下载
理赔快讯
我要参保
我要理赔
公告公示
人事信息
招考招聘
人事任免
奖励表彰
教育培训
职称评审
政策法规
法律法规
法规解读
政策资讯
互保介绍
业务条款
互保常识
团险介绍
专业杂志
交流信息
防灾减灾
工作交流
理赔案例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秘书长信箱
发布时间:
--不限--
一周以内
一个月内
三个月内
半年以内
检索关键词:
检索标题
智能模糊
搜索
栏目列表
协会动态
各地简讯
业内动态
媒体视角
互保人物
福渔事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协会动态
>
协会再次提高沿海渔工伤残赔付基数
时间:
2020-06-30 08:39:20
作者:
省渔业互保协会 韩剑锋
责编:
潘思敏
点击:
2706 次
随着福建省渔业经济的稳步增长和渔民风险意识的逐步提高,渔民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的赔偿标准不断提高,为进一步完善渔业体系风险保障,协会本着“互助共济、服务渔业”的立会原则,再次提高沿海渔工伤残赔付基数:投保雇主责任及雇主责任附加补充责任互助保险合计保额超过40万元的,赠送同保额的伤残赔偿基数,赠送伤残基数的额度不超过40万元。
协会在不额外收取任何保费不增加渔民保费负担的同时,不断提高雇主责任及雇主责任附加补充责任互助保险的伤残赔偿基数,减轻会员在其雇员出险后的赔付压力,为渔民提供了越来越优质的人身安全风险保障服务,促进了渔区的和谐、稳定。
上一篇 >
缓解渔民缴费压力 各级财政来帮忙
下一篇 >
远洋渔船渔工优惠再“升级”